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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商标近似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实务中存在不少商标权人明明正常使用某商标,但在需要其拿出使用证据时,所举证据却寥寥无几。商标的使用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处于正常使用的法律状态、投入使用的时间以及商标知名度的重要证据。然而商标使用证据本身需要商标权人在日常的商标使用中慢慢积累下来,而非发生商标权益纠纷后再通过法律手段刻意制作。
法律实务中存在不少商标权人明明正常使用某商标,但在需要其拿出使用证据时,所举证据却寥寥无几。鉴于此,小编建议长沙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中注意以下细节的操作以利于自身商标权益的维护:
1、委托加工备案业务中凸显商标。由于我国对部分委托加工类产品实施备案制度,商标权人可以在备案业务中,备案带有自身商标的产品外包装。
2、产品包装印制合同中明确商标条款。由于商标主要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呈现,经营者在与包装印制公司签署包装合同时应当明确在合同中明确包装所使用的具体商标及所适用的产品名称。属于图案商标的还应当明确商标图案。
3、广告是扩大商标知名度的重要方式。商标权人要留存的不仅是广告内容本身还包括商标权人与广告经营者之间的广告业务合同。该合同中应当明确所推广的商标名称及产品名称。
4、产品商标名称与企业备案标准相结合。我国对实施企业标准的产品实施标准备案制度,即,企业需要将自己的产品标准到有关部门办理备案供公众查询。经营者可以利用此业务的特点,在备案企业标准时,对适用该标准的产品的名称采用商标名称。例如,商标为“xxx”,产品为饼干,则企业标准的名称可以为: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xxx饼干。产品的商标名称运用到企业标准中对经营者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在公众之中产生更有效的传播。
5、强化商标在业务合同中的使用。经营者与相对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中,标注自身的商标有利于区分业务产品或服务同时也是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重要证据。例如买卖合同中明确所购买或销售产品的商标,或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服务经营者的商标。如果合同本身不需要利用商标做业务区分,也可以在合同的页眉、页脚处添加双方的商标标识,既显得美观又能起到证明商标使用的作用。
6、业务单据保存。经营者与业务相对方之间的发票、订单或其他单据中均可以标注产品的商标。尤其发票中标注产品商标与产品规格对区分产品类型同时具有重要作用。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长沙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这种确立商标使用关系的协议通常称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商标使用许可证,由于合同的签订常常是有偿的,故商标使用许可亦属于国际上流行的许可证贸易的一种。
商标的使用许可同商标的转让不同,商标的转让将发生注册人的变更,相应的注册商标权利由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商标的使用许可并不发生商标主体的变更,注册人所出让的仅仅是商标的使用权,而自己仍保留所有权。从这个角度上讲,商标的使用许可类似于有形物的出租。
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求、促进对外贸易。目前,在许多商品上我们都可以发现商标使用许可关系,如“桑塔纳”轿车使用的是德国人注册的商标,“可口可乐”是美国人注册的商标,“皮尔·卡丹”是法国人的商标。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对于被许可人来说,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因为商标常与生产设备、专利技术密不可分,通常是整体引进的。另外,通过使用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还可以提高自己商标的档次,最终建立自己的驰名商标。这一点从我国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生产中可以得到验证,80年代初,高档耐用家电行业几乎都有采用过引进生产线、CKD、SKD组装,其中的一部分企业还有意将“洋”商标与自己的商标并列使用,以期提高自己的商品档次。现在,这些生产厂家几乎都有抛开了“洋”商标,而独立使用自己的商标,有些厂家如青岛电洋箱总厂还将使用自己商标的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
作为销售者的被告在应对商标侵权诉讼时往往围绕此方面展开证据的搜集取证。长沙商标注册公司提醒被告的是,如果销售者缺少证明合法取得的有力证据,此方面的举证有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由于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作为销售者的被告在应对商标侵权诉讼时往往围绕此方面展开证据的搜集取证。商标注册公司在这里需要提醒被告的是,如果销售者缺少证明合法取得的有力证据,此方面的举证有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由于销售者为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往往会通过与销售商签署的采购合同,进货单据、发票等证据证明合法取得。在法院能够采信上述证据并认为上述证据足以证明销售者属于合法取得涉案产品的情形下,上述证据对于销售者而言尚且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但是如果法院最终认为上述证据不足以证明销售者构成合法取得涉案产品,从侵犯商标权赔偿核算的角度而言,对于销售者将很不利。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赔偿,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基于以上规定,在接下来的排除判决中会结合销售者所提供的进货证据中涉及的进货价格、进货、进货量以及由此产生的销售利润确定销售者因侵权所获得的收益,即上述证据会成为法院判决销售者对商标权人赔偿的重要数额依据。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从举证及诉讼规则的角度而言,销售者如果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合法取得涉案产品,不建议再考虑实施如此胜算不大的举证,以免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导致更大数额的赔偿。
长沙商标注册公司众多,对与商标注册来说无疑是百花齐放,各个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都在分这一碗羹。那么商标注册都有哪些要求呢?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一些基本情况。
自2013年10月1日起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费,纸质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规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的,超过1个商品,则超过件每个商品加收80元)。自2017年4月1日起伴随新《商标法》的实施,商标注册官费再降一半,由原来的每件600元小调至每件300元。商标诸恶申请要求规定本类为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当超过一个,则另加收80元。
商标注册分为45类,通常来说,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己选择类别,比如说做食品的企业,那么该企业就要选择食品类商标注册,这样才能准确申请自己的商标,否则后期国家会判定你在食品类商标注册不能用。再如企业说我的营业执照上明明写的有物流有食品,为什么我的商标只能注册物流食品,这就是以上所说的注册的类别是食品类别,所以就要选择食品类,否则商标注册中可能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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