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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企业专利注册如何办理?

作者:湖南谦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27 08:36:27

随着近几年知识产权的大力宣传,商标使用也普及化,现在在市场上一个注册商标已是个入门门槛,比如店铺要入驻大型商场,商品要上架超市,在京东、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都离不开商标。很多人都想要拥有一个商标,但是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今天就来和大家说下在注册商标过程中会遇到的陷阱,大家可要擦亮眼睛避免踩坑。

1、坑一:长沙商标注册不查询随便提交现在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多,不是任意想一个名字都是可以注册的。商标局在进行审查时候,同名、同音、近似商标等等都会驳回,还有些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注册的,也不能进行注册。商标查询能够有效提高注册通过率,否则申请人如果花了钱又投入了宣传,后续商标注册不通过的话那真是得不偿失。

2、坑二:绝对化承诺——有内部关系、加急注册、通过率百分百等,不要着急使用商标就相信加急注册,注册商标过程:商标初审6-9个月,初审后公告3个月,算下来整个时间也要9-13个月。加急上报是可以尽快提交申请,但是加急注册是任何一个机构都办不到的,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都是由商标局官方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没有内部关系这种说法可以百分百进行通过,当有代理机构和您说些绝对化承诺时,不要轻易相信。

3、坑三:注册要营业执照,可以随便弄一个提交注册商标注册时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图省事而去伪造相关文件,否则浪费商标注册费用又浪费时间。

4、坑四:注册商标超低费用,你以为的划算其实已经入坑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商标局官费+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标一类(10个商品/服务项)费用为300元,如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为270元,每增加一小项收费为30元,线上为27元,如果选择多类别的费用重新计算进行叠加。网上现在不乏有许多代理机构注册商标费用为299、399、499元等,这时候可要擦亮眼睛了,警惕后面乱收费现象,毕竟赔本的买卖谁都不会做。

5、坑五:接到来电——你的商标被驳回了!很多人在注册商标后都会收到一些电话,说您注册的商标被驳回了,可以为您提供驳回复审等等服务,但是其实真相未必这样。注册商标后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相关进度,并且商标被驳回、被他人提异议等,商标局都会有官方发文,一切以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只是简单列出几个大家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通常会遇到的陷阱,想要避开这些陷阱的方法除了加强自身对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外,还可以通过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为您注册商标。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长沙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虽然同一类别的各项目之间在概念上可能存在包含或者交叉的关系,但尼斯分类并不对项目概念进行界定。各类别项目表中所列的商品服务名称是为了表明不同商品服务的所属类别,以方便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进行分类参考。

以第20类的项目“家具”、“金属家具”为例由于在尼斯分类中有些商品是按照材质分类的,例如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19类,但家具并不是按照材质分类的,各种材质的家具均属于第20类。为了明确表明金属制的家具也属于第20类,因此第20类项目中,除了“家具”,还有“金属家具”。《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的项目名称。商标图样补正时,需要贴图样吗?是否需要粘贴图样,应当根据补正事项判断。如果要求补正的事项要求报送商标图样的,应当在补正通知书背面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

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长沙商标注册碰上同日申请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在先使用商标

一般来说,如果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会向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我国《商标法》有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天,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对于证据主要是指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的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同日协商,自行友好解决

若双方提供同日申请证据,或均未使用,或商标证据无效等等无法辨别胜负的情况下,商标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通知书,双方自行解决。若有一方或几方自愿放弃,则该商标归另一方所有。

同日抽签,最终判决

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未果的,商标局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后,需严格按照规定准备好要提供的材料,并准时参加现场抽签,若未准时参加或资料不全者,则视为放弃,商标归另一方所有。

根据《商标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通过商标法可以看出,商标初步审定的是申请日期在先的商标,即谁先注册初步审定谁的。即最重要的就是申请日期,此为商标局判断权利归属的基础标准。

在商标申请量急剧增长的今天,如2017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达574.8万件,商标申请量如此庞大,同一个名字被不同的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便也不足为奇。遇到同日申请后应该怎么处理呢?

1、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商标的在先使用。

对于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首先将向涉及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供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证据,提供的使用证明要充分显示出使用日期。

2.证据无效,商标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双方协商商标归属权。

在提供的证据皆无效或不能证明使用在先的情况下,商标局将向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要求各申请人就同日申请的商标进行协商。

申请人需要就涉及同一天申请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协商,保留一方的申请而放弃另一方(几方)的申请。申请人之间就同时申请达成的协议可以是有偿的协议,也可以是无偿的协议,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协议文本。

3、协议未果,商标局下发《商标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双方备齐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现场抽签。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协商未果或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商标局将向各方申请人发出《商标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要求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商标同日申请抽签。

商标局一般情况下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同一天抽签,也有临时增加抽签次数的情况。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务必严格按照《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及《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须知》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现场抽签决定商标归属。

4.现场抽签,一局定生死,商标局下发《关于xx商标抽签决定书》

抽签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1)直到抽签截止时间结束,双方均未到场。商标局视为双方均放弃了同日申请的商标,结果同时驳回了双方的申请。

(2)同日申请抽签当日,A公司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按时到场并完整提交了相关材料,B公司既未亲自到场也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到场。A公司因B公司弃权,自然中签。

(3)A、B公司均到场,通过抽签结果,公证员当场宣布抽签结果,写入《关于xx商标抽签决定书》。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长沙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当事人,商标局公告如下:

(一)取消《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原书式,国内注册商标(指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将通过档案查询的方式办理,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

(二)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办理;

(三)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可在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邮寄办理的,需在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

(四)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的,通过档案查询办理,不收取费用;

(五)指定中国的国际商标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商标注册人需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填写新版《国际商标出具注册证明申请书》的方式申请,以上公告事项,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更加方便商标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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